2024年11月26日消息,近日,《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经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后,正式对外发布。
《意见》提出,到二〇三五年,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,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,粤港澳大湾区“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、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。
《意见》围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、坚持制造业当家、促进数字经济和服务业发展等方面,提出健全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规则和政策、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等细化举措。
《意见》提出,到二〇二九年,完成本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。
在绿色低碳及新能源领域,提出:
深化能源资源价格改革,优化居民阶梯水价、电价、气价制度,完善绿电市场交易机制,推动虚拟电厂、分布式发电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交易。
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。加强关键共性技术、前沿引领技术、现代工程技术、颠覆性技术创新,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,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,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、人工智能、低空经济、新能源、新材料等战略性产业发展。
推广合同能源管理。
加快建设新能源基础设施,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,建立以清洁能源为主、多能互补、产销协同的分布式能源体系,打造新型储能创新中心。
健全强化集成电路、人工智能、关键软件、新能源汽车、工业母机、通信、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,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和成果运用。
完善参与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机制。扩大与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的科技交流合作,建设“一带一路”联合实验室。加强与东盟深度经贸合作。积极参与绿色发展、数字经济、人工智能、能源、税收、金融、减灾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。积极参与构建“一带一路”立体互联互通网络,健全中欧班列运营管理机制,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布局。
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。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、金融、投资、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,发展绿色低碳产业,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,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。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,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,全域推进“无废城市”建设。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,完善发展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。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。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,完善绿色税制。加快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,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、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、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,推进碳排放交易,开展碳达峰试点和减污降碳协同创新。(来源:南方+客户端、广东发布)